【楊雅靜╱台北報導】內政部規定自本月二十三日起,結
婚制度改為「登記婚」,新人需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才算
正式生效,但因國人結婚喜歡挑好日子或利用假日舉行婚
宴,為便民台北縣民政局也將開放假日登記服務,另民眾
若在新制上路前結婚,只要符合公開儀式、證人等舊制,
也可在一個月內補辦登記。
內政部於去年五月四日修法通過,將現行「儀式婚」改為
「登記婚」,並修正《民法》第九百八十二條文內容,結
婚應以書面及二名以上證人簽名,再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
機關登記才算完成,結婚日期則從登記日當天生效。
儀式婚將無效力
戶政科長陳健民說,因以往經喜宴、法院公證、宗教婚禮
或政府機關首長證婚等各種儀式婚,常讓不知情第三人無
法獲知對方婚姻狀況,導致重婚、騙婚等爭議,登記婚則
能避免類似案件發生,未來各種儀式婚將不再具法律效力。
面對新制上路,不少民眾擔心結婚黃道吉日,戶政機關恐
會人擠人,或是如果選擇假日結婚又該如何辦理,對此,
陳健民指出,屆時將開放網路或電話預約辦理,同時安排
人員加班,有需要新人可預約、詢問詳情以免奔波。
婚姻登記制注意事項
.登記時新人雙方皆要到場。
.結婚證書上需先行請2位以上證人簽名。
.需帶相片、身分證、印章及戶口名簿。
.如選在假日或好日子登記,可先行去電或從網路預約。
資料來源:台北縣民政局
http://1-apple.com.tw/index.cfm?Fuseaction=Article&Sec_ID=
4&ShowDate=20080503&IssueID=20080503&art_id=30512871&NewsType=1&SubSec=71
順便附"結婚書約"(新版)下載文件:
http://www.cyhg.gov.tw/eservice/service-01.asp?id=1228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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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後如果採傳統婚,可得再撥時間出來辦登記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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噹噹說:
但是大家要注意
就算是公証結婚也要寄喜帖
也要請大家吃喜餅喔
一來婆婆媽媽不會說你是偷偷嫁的
二來爸媽付出去的紅包錢才可以回收呀~~~
但是這樣就沒有披白紗的感覺囉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