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3起 結婚須登記才算數

時報 更新日期:2008/05/03 10:43 【中國時報 張謙俊基隆報導】

 民法修正結婚相關規定,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,這項措施今年五月廿三日開始實施,民政處呼籲結婚當事人預定周休二日或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,事先向戶政所以書面預約,以利當日派員受理結婚登記。

 

 九十六年五月廿三日修正公布的民法第982條規定,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兩人以上證人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。

 

 這項民法公布後1年施行,也就是今年五月廿三日起結婚新人,不再是舉行公開結婚儀式就生效,而是比照國外採取以登記生效。

 

 民政處表示,五月廿三日起,辦理結婚登記必需攜帶結婚書約、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相片,兩人親自到其中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才算生效。

 

 由於結婚生效日,以登記日為生效日,牽涉到夫妻權利義務,新修正民法是以結婚日為登記日,但通常大喜之日,新人忙得團團轉,不太可能抽空到戶政所辦登記,資深的戶政人員建議新人,不妨前一天先辦理登記。

 

 不過,比較棘手的問題是,國人習慣結婚日選在周休二日的好日子,戶政人員為配合新人登記,周休二日派人加班辦理。基隆戶政單位開會,若新人要在周休二日或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,要先以書面預約,不能電話預約,並約定辦理時間,逾期不候,若平常上班日辦理結婚登記,不需要先預約。

 

 民政處指出,由於辦理結婚登記,同時要更換身分證,目前新式身分證更換時間一年以上,更換身分證時也要準備3個月以內相片,為避免新人跑戶政所又辦不成,因此,希望新人親自到場辦理書面預約,戶政人員備有相關資料,並一一告知注意事項,一次搞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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